
证券索赔宋联民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距离本案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7个月,受损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案情回溯,2018年5月11日,圣莱达发布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一、圣莱达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二、圣莱达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圣莱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索赔征集条件为: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圣莱达股票,并在2017年4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参与由宋联民律师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来源:投资者资讯的财富号 2020-09-26 19:24)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