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堂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证券市场周刊
2020-08-18 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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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

2020年8月17日晚间,*ST济堂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0年8月17日,公司提交披露公告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33%的股东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提出两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核实后,拟将《关于免去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将《关于免去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对公司及相关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根据公告,盛世信金认为公司现任董事会特别是非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盛世信金补充披露提议免除全体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具体原因,认定非独立董事对相关违规事项负责的主要依据。

二、请相关非独立董事分别披露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发生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说明是否勤勉尽责,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偿还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并协助公司解除违规担保责任,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同济堂控股及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问题;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平稳运行,依法依规维护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使,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除此之外,关于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公司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4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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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记者还从公告中看到:*ST济堂收到本工作函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提案股东以及全体董监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落实上述监管要求,于2020年8月22日之前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天眼查APP”显示,*ST济堂的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含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药品、医疗器械)等。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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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刊财经的财富号 2020-08-18 10:00)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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