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进行“公转私”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冬月十五
2020-07-24 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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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盈利后需要进行纳税,公司最为头疼的就是在公转私,公转私需要缴纳20%的股东分红税,所以很多朋友都不会随意把公户钱提现处理。

以下的几种情况在公转私时需要注意的:

1、用现金交易,而且数额、频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经营情况不相符

一个小公司,总有和企业经营规模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不符的收支,明明是卖日用百货的,怎么会动不动就有几百万几千万的流水。

2、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例如:明明做餐饮的,天天收到钢铁公司的大额转账,再往影视娱乐公司转。

3、股东或者法人或者其他不明个人,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今天给某总转100万,明天又给他转200万,过了两天他转回来500万,这能不引起别人注意吗?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这个公司都废了好久了,前段时间突然复活,而且没什么业务,却有大额转账进入,这能不引起注意吗?

简单来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控:

一、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另外,银行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等活动相关的。

那么如何合理合法的解决公转私问题?

在优惠区成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完税后,可公转私,合理合法,且税率很低,综合税率在5%以下。股东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业务模式,下面以把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到税收园区为例:

企业可以在山东、河南、上海等我们合作的总部经济招商园区,设分公司或新公司,以业务分流方式,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50%-70%的财政扶持奖励!另外还可以把技术部门和销售部门分离,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售后服务。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0.5%-2.1%,总税负(增值税+附加税+个税)低至4.82%,解决企业各类企业所得税和分红,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股权投资等个税难题。

例如:一家上海的设计服务公司,公司原来一年1000万的营业额,成本费用400万元,那他需要缴纳的税收是,增值税约57万,企业所得税约150万,分红个税约90万元。

如果该服务公司入驻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该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其中500万的业务,享受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2.1%,则需要缴纳增值税14.56万,个人所得税10.5万,总体缴纳税款约为25.06万元,如果和之前同样业务体量的有限公司相比,减少税金的比例高达80%。


(来源:核定征收政策的财富号 2020-07-24 11:12)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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