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16日晚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立案调查。该公告发布后,邦讯科技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股民损失惨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姚招良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索赔:
在2020年6月17日之前买入邦讯技术(300312),并在2020年6月1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准备以下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您可以到访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给姚招良律师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索赔损失的权利!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姚招良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于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众多投资者成功获得了赔偿。
(来源:姚招良律师的财富号 2020-06-19 10:07)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