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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峰水泥(000672)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将在杭州中院开庭进行审理。
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诸暨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将该案移交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当日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上述信息并未被及时披露。
2018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认定上峰水泥存在隐瞒环保违规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8年8月下旬,公司注册地址所在的兰州中院受理了多名投资者的索赔诉讼,但随后接到了法院管辖异议裁定书,上峰水泥案件的管辖被裁定在杭州中院。
在这之后,杭州中院并未立刻对此案开庭审理,直到一年后的现在,法院才开庭审理此案。从公司近期的业绩表现来看,投资者索赔对上市公司基本上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随心保证券维权团队初步认定,由于上峰水泥之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确定,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维权索赔。凡在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0日之间买入上峰水泥,并在2018年4月20日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可向公司发起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