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沃科技成立于2001年3月,是上海电气电站集团的旗下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以能源工程服务为产业主体,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产业基础,以为产业突破方向的新型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此前在2023年12月27日,天沃科技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4月19日晚间,天沃科技又发布了关于获悉相关人员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两份决定书,查明天沃科技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 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 37 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 2017 年至 2021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天沃科技2017年虚增收入9.0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8.72%;虚减利润 0.80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9.91%。2018 年虚增收入19.71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25.59%;虚增利润 3.27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值的 162.52%。2019 年虚增收入 23.90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22.17%;虚增利润 3.53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9.88%。2020年虚减收入13.7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7.85%;虚减利润 2.60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5.55%。2021 年虚减收入8.82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2.95%;虚减利润 1.08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2.61%。
就天沃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刘斌、任大成、韩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 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7 年至 2020 年,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天沃科技关联方与中机电力存在大量直接资金往来,或者通过新能源项目供应商进行间接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且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上述关联方对天沃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65,531.11 万元。
(二)其他关联交易
2021 年,天沃科技的关联方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与济源泰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南阳德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仁布县协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汝阳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夏邑县风控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意向收购协议》,同时与前述公司及中机电力签署《债务偿还协议》。协议约定,上海立昕支付的收购“诚意金”将直接偿还相关项目公司对中机电力的应付款。上海立昕实际支付“诚意金”83,125.68 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3.21%,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45.92%。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5 月,天沃科技非公开发行 1.47 亿股,募集资金 10.71 亿元。2019年 8 月,天沃科技将 1.6 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为玉门鑫能光热第电力有限公司运营建设所提供的借款。天沃科技未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十条规定及时披露上述 1.6 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也未在《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四、天沃科技未及时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天沃科技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公告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直至 2023 年6 月 28 日,天沃科技才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就天沃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刘斌、任大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来源:股友62s8h3508h的财富号 2024-04-24 17:29)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