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年11月1日石英股份收到江苏证监局发出的警告涵,说石英股份犯了三个错误:
1. 石英股份未对与武汉鑫友泰发生的1162.58万元关联交易和东海香格里发生的0.8万元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 石英股份部分在建工程未能及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导致公司虚增2022年净利润25.33万元
3. 未将各部分职工人员社保支出列支在合理的会计科目,导致公司年报财务数据中的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分别虚减427.90万元、979.95万元,管理费用虚增1407.86万元,
第一个错误属于疏忽漏报,涉及金额仅有1千多万元;第二个错误是财务人员错列项目,属于财务人员疏忽犯错;第三个错误也是财务人员错列项目,也属于财务人员疏忽犯错,且增减数额相同,没有影响利润计算。
三个错误总共涉及金额两千多万,且第一个错误和第三个错误没有影响公司利润计算,有影响利润计算的只是第二个错误,涉金额25万元,对于一个年盈利60亿的公司,首先不可能是主观故意造假,其次涉错金额25万实在是不存在误导投资者。
所以证监会只是警告而没有处罚。到是石英股份应该开除其财务经理-如此低级错误根本不应该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