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董事长被判刑后,又有高层被调查,广发银行怎么了?
飞瞰财金
2023-11-05 20:35:10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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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腐又有新进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3日通报,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被开除党籍。通报中指,王桂芝在台上讲清廉在台下破法纪,为掩盖其个人贪占公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账外以各种名义随意发放奖金。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以来,广发银行已有多名干部被调查。包括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原董事长王滨,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桦,广发银行党委委员方琦,广发银行广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纪委书记亓艳等众多高层。

广发银行是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2022年年报显示,该行业绩下降,不良率攀升。

为掩盖个人贪占公款,以各种名义随意发放奖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抚顺市监委对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桂芝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台上讲清廉在台下破法纪,长期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规收受多名下属的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及活动安排,且次数多、时间长、金额大;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选人用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本人职权,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并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报销;退休后,未经组织批准,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为掩盖其个人贪占公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账外以各种名义随意发放奖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职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

王桂芝严重违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桂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和程序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决定将王桂芝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支行职员起步,38岁当上分行行长

公开简历显示,王桂芝出生于1960年8月,河南南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加入广发银行前,王桂芝曾在中国人民银行西峡县支行、南阳地区中心支行、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郑州分公司等地工作。其中,王桂芝在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执教9年。

1995年9月,王桂芝来到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出任资金部总经理。次年4月即调至总行,担任规划与管理部总经理。1999年3月,王桂芝陆续担任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开始执掌一级分行,时年仅38岁。

2003年,王桂芝出任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彼时,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对外展现的形象为“网点最多、员工最多、包袱最重、连年亏损”。王桂芝执掌广州分行长达7年时间,成功扭转这一局面。

2011年7月,王桂芝回到总行,出任行长助理,2013年3月升任副行长,分管零售业务。在副行长的位置上坐了近5年后,2018年1月王桂芝成为广发银行监事长,直至2020年8月退休。

据悉,王桂芝在职期间曾被先后被评为“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30年优秀高管”、第六届“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州市劳动模范”、“广州市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并连续四年获广发总行“先进分行行长”荣誉称号。

在第六届“南粤巾帼十杰”的评选中,王桂芝被描述为:“凭着过人的胆识和毅力带领班子,大胆创新,科学管理,使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从弱到强、扭亏为盈,仅6年多时间,各项存款从142.81亿元增长到505.34亿元,贷款从29.21亿元增长到290.50亿元,成为广发系统经营效益好、业务结构优、内控管理严的大型骨干分行”。

原董事长王滨被判死缓,非法收受财物3.25亿余元

王桂芝之前,广发银行被查高层中职位最高的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原董事长王滨,其被查消息曾震动金融圈。

2022年1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原董事长王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被“双开”。

今年1月,王滨被提起公诉。9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王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5亿余元。2012年1月起,王滨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境外存款申报制度,将共计折合人民币5642万余元的外币存入其亲属在香港开立的银行和证券账户,隐瞒不报。

(来源:中纪委网站)

近两年多名高管被查,多次被中纪委点名

2021年以来,广发银行从原党委书记到地方分行党委书记不断有高层被查。

2021年9月7日,广发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赵勇被查。经查,赵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调查,长期从事迷信活动,不信马列信鬼神;追求奢靡享乐,违规持有并使用高尔夫球卡,公款打高尔夫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公车私用;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员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收受下属单位钱款;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银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活作风腐化,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2022年4月13日,广州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广发银行党委巡视办主任乔玉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乔玉良在广发银行工作19年之久,曾任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资金部总经理、广州分行人力部总经理、总行监察部副总经理。

同一天,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吕胜男“落马”。广州纪委监委消息称,吕胜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8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被查前1个月,杨桦被辽宁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对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违规实施关键人员轮岗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同时,广发银行沈阳分行也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而今年以来,除王桂芝外,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峻晖也被调查。9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峻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抚顺市监委监察调查。

(来源:中纪委网站)

中纪委在多篇官方文章中,也将广发银行作为典型点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9月13日发布的《深度关注|惩治金融腐败 防控金融风险》指出:“……广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腐败分子也被严肃查处。”

2022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深度关注|严查房产买卖背后权钱交易》文章再次提及:“广发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赵勇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以低价购房形式收受他人财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以违规房产交易变相行受贿等行为,不断提高治理成效。”

业绩下降不良率提升,为唯二未上市股份制银行

广发银行是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2016年7月,原保监会批复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同意中国人寿以受让方式增持广发银行股份至43.686%,中国人寿正式成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股东,成功入主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1.54亿元,较2021年增加2.49亿元,同比增长0.33%;全年实现净利润155.28亿元,较2021年减少19.48亿元,同比下降11.15%。这也是广发银行自2016年以来首次净利润负增长。

(来源:广发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2年末,广发银行不良贷款率较2021年上升0.23个百分点。

需要指出的是,广发银行目前并未上市,和恒丰银行一道,成为我国唯二没有登陆资本市场的股份制银行。

早在2009年,广发银行便开始准备上市事宜。但是在2021年,广东证监局披露显示,截至当年6月末广发银行的最新辅导状态为“辅导备案终止”,进而引发外界对其IPO“终止辅导”的猜测。对此,广发银行2021年7月14日曾回应称,上述事项“只是对2011年辅导工作状态的确认及更新,并不会改变或影响广发银行后续上市目标计划。”

但近14年时间悄然流逝,广发银行的上市计划依旧遥遥无期。

而在不断有高管被查的同时,近两年来,广发银行总行及多家分行经营上也频收罚单。

2022年3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广发银行处以420万元的罚款,原因是广发银行的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多个违法违规行为。同年12月30日,央行也对广发银行开出大额罚单,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多项违规,广发银行不仅被警告,而且被重罚3484.8万元,12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69.5万元。

来到今年,2023年3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2003年至2019年间,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是未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因此,上海银保监局决定对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50万元”。

同样在3月,广发银行鞍山支行因“未按照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被辽宁鞍山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1个多月后,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对公授信业务开展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等12项违法违规事实,收到浙江银保监局开出的405万罚单。

(来源:飞瞰财金的财富号 2023-11-05 20:35)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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