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商家境外上市可行性分析
华谊信资本集团
2023-10-18 10:18:37
来自陕西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只有大公司大企业才有资格上市吗?其实不然,淘宝店铺也同样能登陆资本市场。比如我们所熟知2018年中国“第一网红电商股”如涵控股终于如愿登陆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挂牌交易。

如涵控股成立于2001年,自2014年起重点拓展以网红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业务,旗下业务主要涵盖三大板块:红人经纪、营销推广及电商业务,即打造“网红+社群+电商”的商业变现模式。

网红张大奕通过经营淘宝店铺并利用带货模式取得成功,并带领企业“如涵控股”上市。引发了我们对于淘宝、京东亚马逊等数以千计的电商企业是否也有望像如涵控股一样进军境外资本市场的思考。答案毫无疑问是肯定的!本文将针对电商企业如何成功登陆境外资本市场进行可行性分析。

以下是电商商家上市普遍会遇到的问题:

一、是否可持续经营发展

在淘宝、亚马逊这些大的电商平台里有数以万计、各行各业的电商商家。这些商家商铺借助淘宝、亚马逊等平台,才将自己发展了起来,正因为如此,这些商家将面临着“单一平台依赖”问题,但凡所依附的平台出了问题,这些商家自身将何去何从?

对此,企业要想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除了依附于大的平台以外,建立自己的自营网站不乏是个新的思路,通过分渠道销售降低在淘宝、亚马逊的销售比例,从而降低对平台的“依赖性”。这也为以后上市证监会问询业务单一、风险太高做前期的问题化解。

二、税务合规问题

由于电商交易中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如平台、卖家、买家等,纳税主体不确定,可能会出现多次征税和重复征税的情况,这个很多商家都只看自己到手的,缺乏各交易环节的细节考虑。以下是华谊信整理的电商行业常见的税务问题:

第一,私户收款、账外销售的偷逃税风险,绕过平台通过私户收付款,无法取得合法合规的凭证,很可能成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第二,出借店铺,挂名负责人,涉嫌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的税务风险。

第三,“带货直播”新业态下个税扣缴的风险,例如错误认为个人带货不需要缴税,不恰当的个独、合伙企业利用“税收洼地”造成偷漏税。

第四,“刷单”,本质上是虚增销量,为了不让平台发现这种异常交易行为,企业往往会刻意操作成正常订单流程,这种非真实交易通常不会反映在企业的会计账簿上,但平台销售记录不会改变,当税务机关发现两者不一致时,企业就会被认为在隐瞒收入,存在偷税行为。

第五,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免)税风险,例如未能按照规定处理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不仅会影响退(免)税,还可能受到分类管理等级的降级处罚以及行政处罚。

据此,电商企业如果有上市的规划,一定要做到财务规范化,以免给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第三方平台销售多店铺开立及壳公司问题

对于多店铺经营的卖家,通常会有很多亲戚、朋友、员工等旗下公司开设的店铺,这种我们姑且称其为“第三方店铺”。但证监会要求企业在发行上市前,要把这种“第三方店铺公司”全部改为集团旗下子公司。

四、其他监管的关注点及数据披露要求

监管对于业务数据的披露要求关注度也很高,会要求你披露店铺的GMV、活跃用户数、流量等。这些商业数据,也一定是需要系统做出支撑,然后要进行可追溯、可论证、可验证、可核查。

所以,在业务发展的同时,财务的核算工作一定要跟上,不然有些数据最后三年无法核查。

现如今,在淘宝、亚马逊这些大的平台上,有很多商家已经在蓄势了,2021年10月底,一对清华夫妻将一家淘宝女装店送上了创业板,募集资金18.90亿元。无独有偶,我们所熟知的三只松鼠也是经过经过7年的摸爬滚打,2018年全年营收70亿,实现净利润3亿,完成了从淘宝店铺到上市公司的蜕变。

诸如以上的案例在庞大的淘宝、亚马逊平台上还有很多,华谊信也接到一些做淘宝店铺、或是亚马逊上跨境电商的商家咨询,涉及到的行业种类也很多样化,服装、食品、批发零售的都有,我们正在积极的帮她们制定对应的整改方案,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家接着一家的电商商家在资本市场上敲钟。

综上所述,我们对电商商家在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逐一做了阐述,华谊信认为电商作为时下流行的商业模式,如今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增长点,随着体量的不断扩大,竞争也愈来愈强烈,所以,上市一定是企业最优选择,如果电商商家有上市规划,以上四大问题请提前做好整改,只有以上问题得以解决,上市不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来源:华谊信资本集团的财富号 2023-10-18 10:18)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