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向关联方低价出售资产从而输送利益的情形,鞍重股份收关注函
未名财经
2023-05-18 14:38:28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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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鞍重股份收深交所关注函,公司自2020年10月控制权变更以来,主营业务由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变更为锂资源业务,本次交易标的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均为公司原业务核心资产;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永柱在转让公司控制权实现“退出”的情况下,多次向公司借款并协议延期,又拟以低于交易标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受让公司原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核心资产。

要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变更、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开展情况及后续相关安排,说明与前次公开挂牌转让相比,本次交易保留鞍山鞍重、辽宁鞍重20%股权的主要考虑。

要求说明本次交易不通过公开挂牌进行转让的考虑,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作价与此前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要求结合前次公开挂牌转让邀标对象包括杨永柱而本次直接向杨永柱转让四家控股及参股公司股权及深交所关注到的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控制权变更时,相关方是否存在向杨永柱置出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相关资产的抽屉协议,如是,说明详情及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要求结合鞍山鞍重等四家控股及参股公司最新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情况,说明评估基准日后,相关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标的资产评估减值及两次交易价格差异原因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低价出售资产从而输送利益的情形。

在函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达、其他主要股东杨永柱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的基础上,再次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及其他利益安排。

(来源:文轩新闻的财富号 2023-05-18 14:3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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