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前董监人员收警示函,公司此前也曾被罚
雷达财经
2023-05-08 14:23:40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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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ST海投5月5日公告称,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陈英杰、吴陆鸿、张伟亮、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时任*ST海投董事陈英杰、时任*ST海投职工代表监事吴陆鸿、时任*ST海投总经理助理张伟亮、时任*ST海投独立董事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所述事实,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这并非*ST海投及相关人员因违规首次受到监管的处罚。

此前的4月23日,*ST海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陶琰、朱西川)》,对时任公司监事、合规法务部总经理陶琰,时任董秘朱西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经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在人事任免上由海航集团统筹制定管理制度,统一任命定岗。公司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对相关关联方的担保事项等,均在海航集团的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和股权转让事项。

而在2022年12月29日,证监会对*ST海投及部分当事人的处罚已率先落地。

据公告,因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ST海投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朱卫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监事长、总经理、董事姜杰,总经理、董事,时任*ST海投副总裁、财务总监蒙永涛,财务总监、董事刘腾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董事林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执行董事长、董事于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从5月4日开市起,*ST海投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海投”变更为“*ST海投”,股票代码仍为“00061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表示,因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天眼查显示,*ST海投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14.3亿元,公司属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综合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劳务包括:商品住宅及商铺的开发和销售、基金管理以及养老服务等。$*ST海投(SZ000616)$

(来源:雷达财经的财富号 2023-05-08 14:23)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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