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4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衡付广介绍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的最新进展和工作成效,并就全年的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做了简单介绍。
其发言内容指出。2021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42万次,同比增长15%。其中,绿色新能源等“双碳”相关产业专利转让许可尤为活跃,转让许可次数增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有力促进了低碳转型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2.7万次,同比增长33.4%,其中30%的专利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高价值专利转化的“源头活水”。由此可见我国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不断完善。
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知识产权运用中的重要一环,想必很多企业对其了解都是一知半解。而上海宏邦知识产权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也是就科技成果的介绍及其与技术转移的区别和联系做了简单整理。
整理如下:
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科技工作的专有名词之一,官方界定为“科技成果从研究、开发、中试、试制、生产、销售至取得较高的经济回报所经历的过程”。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之间
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科技成果转化更加强调科技成果属性和状态的变化,最终目的是“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进而真正实现技术的应用。技术转移则主要描述的是主体或空间的变化,比如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从甲方让渡至乙方,或者技术从甲地输出到乙地。在实践中,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往往是相辅相成的。为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经常伴随着技术转移的发生;而实施技术转移,也往往是为了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但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并不一定要实施技术转移,例如对于企业而言,可以直接对自己研发的技术实施转化,而并不需要实施技术转移;与此同时,实现了技术转移,也未尝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例如某项专利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后,如果乙方不积极开展转化活动,那么技术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转移,而并不能真正实现转化应用。
由此可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两者皆是企业创新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上海宏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公司,目前公司就成功转化方面提供法律服务、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全方位咨询服务深受广大中小微企业的信赖与肯定。
(来源:大熙思维的财富号 2022-10-20 16:03)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