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发表于2022年2月13日
1月28日,苏宁易购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亏损439亿元,成为年度最亏损的上市公司!此举引发1月29日深交所问询,其中包括要求企业回答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月11日苏宁易购回函答复深交所,内容引发广泛质疑。
通过苏宁易购的以上回复可以看出,其根本没有搞清楚“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真正问题,避重就轻,答非所问。
稍有财务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持续经营假设是会计基本假设之一,是指除非存在反证,假定企业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可见,要回答这个问题,单纯从经营的持续性角度分析说明是不够的,还应该排除反证,即公司不存在主动终止或被动破产清算的实际危险。
具体到苏宁易购,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的明显下降,固然是影响其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其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也是其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必要因素。尤其是苏宁易购自2020年6月以来已经发生流动性困难,存量金融债务到期靠政府协调才得以展期,拖欠数千家供应商货款达百亿无力偿还,靠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程序才没有进入正常诉讼程序,商业承兑汇票逾期达几十亿,已经深陷确定性债务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其是否持续经营的不是其业务是否持续亏损是否合理,而是债权人、被拖欠的中小微供应商、证券监管机构及对其涉刑涉法具有执法权的政府部门!所以,这些因素不充分说明,所谓持续经营不过是其现行管理层的一厢情愿而已,随时嘎然而止!
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上,是否资不抵债及是否违法违规遭受重罚,是苏宁易购无法回避的关键性问题。而反观苏宁易购的答复,对此只字未提,实在不该!太敷衍了!
(来源:中城院要案中心的财富号 2022-07-30 23:31)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