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高级顾问刘剑、法务部部长彭畅受邀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以下简称《基准规定》)和《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共42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许平主持会议。
许平表示,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准确应用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各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准确理解、规范适应,全面掌握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更好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掌握多因素裁量方法,特举办此次培训会议。下一步,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将《基准规定》和《行政处罚法》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去,切实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培训会上,刘剑就《基准规定》修订出台的过程,包括如何体现依法行政的指导原则、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为民理念、树立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以及情形适用、条文理解、裁量表选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执法实践相关案例就未验先投、无证排污、违反水气土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具体裁量情节、处罚金额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授课。
彭畅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结合生态环境执法,重点讲述了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谁来罚、怎么罚”等实体和程序问题,并结合新修订的裁量权基准,通过实际案例就办案过程中对于法制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等进行展开讲解。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集中培训是一次很好的法治“充电”,授课老师课程设置精细、安排紧凑,讲得很系统、很深入、很全面,不仅有理论高度,还有接地气的案例讲解,对于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行业观察员的财富号 2022-05-16 16:15)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