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这样使用冰墩墩,被罚4万元!获刑一年!
财揽中原
2022-02-14 17: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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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火了。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冰墩墩火了,哪些行为算侵权?官方回答来了→

14日,在2022北京新闻中心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表示,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传统侵权盗版问题的查处。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本文来源:央视财经)

(来源:财揽中原的财富号 2022-02-14 17:25)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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