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微网消息(文/张子洁) 2月9日,胜利精密披露了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关注函中要求该公司结合德乐商业和星月商业的资金持有情况、支付能力,说明股权转让款收回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本年度是否对股权转让款计提减值及具体计提金额。
关注函指出,2022年1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公告,因交易对手方南京德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乐商业”)和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简称“星月商业”)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如期支付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德乐”)100%股权第二期转让款,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根据2020年5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南京德乐股权转让价格为10.36亿元,截至目前,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为9.06亿元。
根据协议,胜利精密与德乐商业和星月商业完成南京德乐首笔51%股权交割的前提条件是,德乐商业和星月商业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1.3亿元至共管账户,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5个自然日内向苏州信托提供经相关评估机构评估且不低于2.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资产,并办理完毕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深交所提出,要求胜利精密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生效、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担保资产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首笔股权交割完成日期,说明首笔股权交割时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是否达成。若未达成,请说明仍进行交割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请胜利精密回复以及股权转让款已收回情况、交易对手方对剩余价款的履约支付能力、南京德乐股权风险报酬转移情况等,说明南京德乐不再纳入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时点、时点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深交所指出,2021年12月31日,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2亿元支付已逾期,但公司直至2022年1月29日作出披露,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深交所表示,请胜利精密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校对/GY)
(来源:爱集微APP的财富号 2022-02-10 21:13)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