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中安(600654)因虚假陈述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现在正在诉讼中。索赔条件:凡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可起诉公司、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银信评估、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索赔流程】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3、办理委托手续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4、后续诉讼事宜由处理。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