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8月31日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股票代码:601101.SH)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为“《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巳调查完毕,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对昊华能源及相关人等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9月1日,昊华能源股价跌停。
《告知书》显示,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收购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
2019 年12月27日,昊华能源公告承认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昊华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时任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知悉、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导致昊华能源2015-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是昊华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昊华能源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关杰、时任昊华能源董事兼财务总监鲍霞知悉并参与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是昊华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出席昊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签字审议通过《收购议案》且在昊华能源2015-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的时任董事付合年、田会、阐兴、梁钧平、张圣怀、张伟、杨有红、于福国、任淮秀、李永进等10人明知虚增资产事项,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昊华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付合年、李永进、杨有红、梁钧平、任淮秀、张圣怀在昊华能源2015年年度报告上签字;鲍霞、阙兴在昊华能源2015、2016年年度报告上签字;耿养谋、关杰在昊华能源2015、2016、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田会、张伟、于福国在昊华能源2015、2016、2017、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
因付合年、李永进、杨有红、梁钧平、任淮秀、张圣怀、鲍霞、阙兴的违法行为巳过追责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耿养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关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田会、张伟、于福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耿养谋、关杰、鲍霞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Wind信息,昊华能源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北京市,2010年在上海主板上市交易,所属证监会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主营产品为大安山煤矿、混中块煤、末煤、木城涧煤矿、无烟煤、长沟峪煤矿,2020年总营收为43.62亿元人民币,其中煤炭收入占比82.46%。
8月23日晚间,昊华能源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昊华能源实现营业收入31.26亿元,同比增长52.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1亿元,同比增长570.17%。
值得注意的是,8月31日晚,昊华能源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称,昊华能源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8月30日、2021年8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不过,在公司公告行政处罚一事后,9月1日,昊华能源股价大跌,临近午间收盘时跌停,随后多次打开、封上跌停板,最终在14点38分彻底封死跌停板,截至收盘再未打开,股价较前一交易日跌10.02%报8.80元/股。
来源:wind
【作者:都亚男】 (编辑:都亚男)
(来源:财经网的财富号 2021-09-01 17:37)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