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作为本单位中国境内(湖北省除外)新能源业务实施主体,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本单位未来不会安排或部署三峡新能源从事新增水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根据三峡集团的上述说明,其对于下属各单位的水电业务有清晰明确的定位和安排,水电业务板块中并未将发行人包含在内,且三峡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明确不会安排发行人从事新增水电的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因此发行人关于未来不再新增水电业务的规划能够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