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3日,天马股份公司在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中披露了中小股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共计有12名中小股东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诉金额共计10699712.68元。
2019年11月5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天马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天马股份存在关联关系;2.天马股份涉嫌未真实披露喀什星河收购天马股份的资金来源;3.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情况等;4.天马股份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借款担保2亿元,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5.天马股份成立基金以收购徐茂栋控制的资产,天马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同时,证监会决定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徐茂栋为首的多名高级管理人员也进行了处罚。
2019年度,天马股份公司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4亿元;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04亿元,其中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分别4.19亿元、1.67亿元、1.15亿元、264.95万元。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存在大额亏损、大额未决诉讼、大额现金流出风险和偿债风险等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前针对中小股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天马股份公司曾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该公司认为公司已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迁至北京市海淀区,在杭州已不设置办公场所与派驻办公人员,因此应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正在跟进这只股票的证券索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提示,在2016年12月3日到2018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天马股份(*ST天马,002122)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8日后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
股民索赔需要准备什么?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给律所主任宋联民律师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ST天马的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律师代理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投资者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所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与专业律师团队团队联系参与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勿失良机。
(来源:胜衡所股票咨讯的财富号 2021-04-09 21:10)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