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特股份11月12日公告称,将于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14项议案。
具体议案包括:
1.《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3.《关于开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和2022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及补充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