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1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3 月 1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钱振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 9,550,700 股且不超过10,983,300 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 16.00 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下列项目: 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前形成的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褚宏武、龚震岐和王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及其可行性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保障现有股东及上市后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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