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8-05
证券代码:920159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0,000,000.00 元,不超过 50,000,000.00
元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38.00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东岳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回购资金的 9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 相关主体回购期间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暂无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 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期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换 股份被注销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 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建 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 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
购》第十三条规定。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28.10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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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