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12-22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00年12月20日结束的董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浙江嘉兴电厂二期工程投资的议案
嘉兴电厂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临杭州湾,为大型港口燃煤发电厂。一期工程已建成2×30万千瓦发电机组,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60万千瓦发电机组。
根据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计投(2000)508号文“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的请示”,嘉兴电厂二期工程将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计划总投资为110亿元。项目资本金占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的25%,为27.5亿元。资本金以外所需建设资金为82.5亿元,将由银行提供贷款解决。
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参与投资嘉兴电厂二期工程24%的股权。按项目资本金计算,公司出资金额为6.6亿元。其余参与投资的投资方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25%,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18%,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浙江省电力公司10%,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3%。
根据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预算,项目注册资本金的预期收益率为10.51%。
目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关于参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000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0)188号文下发《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同意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以100000万元增加为314735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元。
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以自有资金2.2亿元参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认购股份2亿股。
三、关于参股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由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浙江宏发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内各独立发电公司等19家企业共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浙江省火力发电企业的燃料营销,注册资金1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以自有资金590万元参股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3.93%。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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