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8-18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2-02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投资项目概述
1、 本项目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滦河站站前温
泉旅游文化综合开发项目营运和建设(该项目详见公司 2012 年 5 月 3 日披露的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开发河北省唐山市滦河站站
前温泉旅游文化综合开发项目的公告》2012-018 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拟
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在河北唐山滦县新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唐山)
有限公司(暂名)。
2、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以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一致同意由公司 100%出资设立名城地产(唐山)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资在本公司
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本次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拟投资公司名称:名城地产(唐山)有限公司,该公司名称已经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预核准,最终公司名称以核准登记为准。
2、 拟投资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新城,最终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 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1
4、 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方式:货币资金方
式出资。
5、 经营范围:综合房地产开发;温泉旅游综合体开发建设;酒店行业的投资与
管理;旅游业、文化产业等。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
准。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 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为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出资事项由将由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章程》中做出约定,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 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目的:
为全面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公司与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
议书约定,公司拟在滦县依法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以承接项目用地并负责该项目
的建设与运营。
对公司的影响:
名城地产(唐山)有限公司的成立及滦河站站前温泉旅游文化综合开发项目,
是公司积极拓展业务、优化产品区域布局,实现“名城”品牌全国连锁发展规划
的一部分,公司将借此加大商业综合体、旅游地产领域开发,实现产品多元化。
本次拟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9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当期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拟成立全资子公司将进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随着未来
项目逐步产生效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利润带来有利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8 日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