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5-28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5068 证券简称:菲斯罗克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株洲菲斯罗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2026年度
预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2025 年,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可在不超过 2 亿元的额度内循环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滚动进行理财投资,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单日理财余额均未超过 2 亿元,相关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风控措施完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在该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债券逆回购,不得投向股票、基金、期货等中高风险类
公告编号:2026-008
金融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 2026 年度预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的议案》,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东华、杨远洪、王学先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守型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
风控措施如下:
1、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2、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8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一)《株洲菲斯罗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株洲菲斯罗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株洲菲斯罗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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