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2024 年 9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控”、“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主办券商”)对达实智控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达实智控本次申请进入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人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公司权益、在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兴业证券推荐达实智控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规则》、
《工作指引》的要求,对达实智控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达实智控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和立项意见
主办券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立项会议,对达实智控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立项文件进行审核,经各立项委员审阅,表决结果:通过,同意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意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达实智控项目组向投行质量控制部提交了推荐挂牌材料
审核申请。投行质量控制部组织人员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9 日开展了现
场核查,对提交的推荐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结合项目组整改情况及重点关注问题落实情况,投行质量控制部于 2024 年6 月 3 日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质量控制部经审核认为,达实智控项目组已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符合股转系统和兴业证券关于尽职调查底稿的验收要求;投行质量控制部对达实智控项目工作底稿予以验收,并同意提交内核机构审议。
(三)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类业务内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对达实智控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
核的内核成员共 7 人,分别为孔祥林、岑君飞、邓瑞龄、徐正昊、李洁、尹洁、庄芸源。
上述内核委员不存在担任项目组成员的情形;本人及其配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