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
关于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光电”或“公司”或“申请人”)的委托,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礼丰”或“本所”)作为申请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本次挂牌及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出具了《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或“已出具法律意见”)。现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审查部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乐清市八
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特就有关法律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述及之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另作定义的除外。
(正 文)
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表述方便,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左栏所列词语具有相应右栏所表述的涵义:
1. 易瓦创投/易瓦创业投资 指深圳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
2. 《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3. 《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2 号》: 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4. 裁判文书网: 指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址 为
http://wenshu.court.gov.cn/)。
5. 执行信息公开网: 指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址 为
http://zxgk.court.gov.cn/)。
6. 企查查: 指企查查网站(网址为 https://www.qcc.c
om/)。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引用数据,若以万元为单位,可能存在与以元为单位原始数值的尾差;计算百分比时,由于四舍五入形成尾差的原因,合计值可能存在不等于 100%的情况。
一. 问题一:关于创投业务
根据申请材料,子公司深圳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
创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滨亮控制多家创投企业。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设立子公司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背景原因、具体投资及规范整改情况,公司是否承诺现在及将来不从事
金融投资业务;(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滨亮控制的多家创投企业及其对外
投资的具体情况,创投企业及其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
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3)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滨亮是否出具相关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挂牌后不将其控制的创投企业注入公司,不利用公司直接
或间接从事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从事的业务,
不利用公司为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帮助;(4)公司是否符合《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关于“1-3 行业相关要求”,是否违反不得“持有主要从事其他金融或投资
业务企业的股权比例 20%以上(含 20%)或为其第一大股东”的挂牌条件要
求。
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以上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内核
部门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一)公司设立子公司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背景原因、具体
投资及规范整改情况,公司是否承诺现在及将来不从事金融投资业
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访谈实际控制人刘滨峰及易瓦创投全体历史合伙人黄琪、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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