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八达光电资讯
2024-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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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2024 年 5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光电”、“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我公司”)对八达光电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八达光电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五矿证券推荐八达光电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八达光电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八达光电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推荐理由及推荐意见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的前身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营业执照号为 330382000227014。公司存续满两个完整的会
计年度。

根据《业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015 年 2 月 5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
资产(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日为改制基准日)为基础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公司设立时间已满两年。

因此,公司满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气系统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线束、各型充电及放电装置、高压连接器等。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的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的终端应用行业及终端应用客户,目前公司的产品处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气系统零部件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
《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 6.38 元/股,
不低于 1 元/股;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1,732.73 万元、4,675.17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
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

根据项目组对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纳税情况的调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存续。

因此,公司符合“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各项权利。公司根据治理机制的要求对内部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从制度上充分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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