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2024 年 6 月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弘昌新材
弘昌有限 指 安徽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濉溪产业 指 濉溪县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安徽弘伟 指 安徽弘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高新新材 指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安华 指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淮北产业 指 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
宣城金通 指 宣城金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穗禾 指 合肥穗禾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化兴发 指 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小锐正 指 中小锐正(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隆华汇博源 指 宁波隆华汇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北弘晟 指 淮北弘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同岑 指 海南同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高轩 指 武汉高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公司前身为安徽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公司自安徽弘昌新材料有限
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2014 年 12 月,弘昌有限设立
弘昌有限系由肖伯文、陈新华、肖建军和袁志伟 4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1 月 10 日,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皖工商)登记名预核准字〔2014〕第 18458 号),核准名称为“安徽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0 日,弘昌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选
举袁志伟为执行董事,肖伯文为监事,聘请陈新华为经理;股东袁志伟认缴 720万元出资额,股东陈新华认缴 600 万元出资额,股东肖建军认缴 840 万元出资额,
股东肖伯文认缴 840 万元出资额,认缴出资额应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缴足;
任命袁志伟为法定代表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同日,全体股东肖伯文、陈新华、肖建军和袁志伟签署《安徽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2014 年 12 月 30 日,弘昌有限在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
续,并领取 91340621325506130T 号《营业执照》。
2017 年 5 月 16 日,安徽世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世诚会验字〔2017〕004
号《安徽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弘
昌有限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中,肖伯文债权出资 840 万元,
陈新华债权出资 600 万元,袁志伟债权出资 720 万元,肖建军债权出资 840 万元,
上述出资均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缴纳。
弘昌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伯文 840.00 28.00
2 肖建军 840.0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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