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所在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内具有领先技术、
优质客户和资金优势的企业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如果公司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品质与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
将导致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对
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8,940.97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8.64%。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应收款项坏账风险 客户通常能在约定的账期内付款。报告期各期末,账龄 1 年
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仍有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同时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增加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对
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佳盛、徐万群、徐志绒、孙煜婷四人直接
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8.6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发展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战略以及人员任免等决策事项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
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但若
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不当控
制,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
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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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