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二零二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 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一节 监事 ...... 31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一节 通知 ...... 36
第二节 公告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40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41
第十三章附则 ......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 16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73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诚信、透明、包容、奋进、创新、超越的价值观,以“创百年企业,做行业标杆”为愿景,以“为员工创造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使命。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模具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慈溪市周巷镇环城东路 1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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