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4-10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571 证券简称:宇特光电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议案。(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山、凌定胜、钟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