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5-12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事务的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执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二)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 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二)法定代表人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 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
公告编号:2026-026
责;(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 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 责;(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 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
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 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不得作出违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 不得作出违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勤勉义务。 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
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 勤勉义务。
司或者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 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
任。 司或者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
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 任。
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法律、行政 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法定 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法律、行政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 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法定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 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二)法定代表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人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但其丧失董 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二)法定代表事或者经理资格的;(三)正在被执行 人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但其丧失董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无 事或者经理资格的;(三)正在被执行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四)正在 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无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四)正在(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 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责的法定情形。 (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
责的法定情形。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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