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力数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力数字资讯
2024-09-23 17: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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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3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4552 证券简称:原力数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
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2、《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及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31 号),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告编号:2024-037

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32
号),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非经常
性损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园仁、黄淼、王大志
202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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