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力数字:关于公司填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原力数字资讯
2024-09-19 18:08: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9-19

公告编号: 2024-020
证券代码: 874552 证券简称: 原力数字 主办券商: 中泰证券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填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 11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并为促使公司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的能力,现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及制定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方案:
一、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 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完善
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
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编号: 2024-020
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公司扩大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产品结构的需求,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并进一步推进了品牌建设,不断巩固和提
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
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四)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健全有效的
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
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本承诺,将及时公
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公司将
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
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
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锐承诺
(一)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编号: 2024-020
(以下简称“证监会”) 和北交所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发布相关新
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证监会和北交所发布的
新规出具补充承诺;
(四)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证监会、北交所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
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 承诺支持董事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五) 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 本承诺出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