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中德科技资讯
2024-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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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6

1
关于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 导 对 象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或“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7 年 11 月 8 日
注 册 资 本 6,644.60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忠敏
注 册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 659 号
控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比
例 张忠敏、张中宜、张中彪、陈晓华和永聚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53.4008%的股份。
行 业 分 类 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在 其 他 交 易
场所(申请)
挂 牌 或 上 市
的情况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
备 注 公司近 3 年内不存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并上市申
请被终止审查、不予核准、不予注册的情况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 导 协 议
签 署 时 间 2024 年 11 月
辅 导 机 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律 师 事 务
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
计师”)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2024 年
11 月至
12 月 对辅导对象进行
全面的尽职调查,
制定具体的辅导 1、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调查、访谈
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摸底调
查; 浙商证券、
锦天城律
师、 中审众

2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方案并开始实施 2、对公司设立、改制重组和演变
的合法性,人事、财务、资产、
机构及业务系统独立完整性进行
评价;
3、 会同辅导对象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研究人员,探讨公司业务发
展目标、未来发展计划、 募集资
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通过全面尽职调查,形成具体的、
有针对性的辅导方案;
4、布置辅导工作任务,执行辅导
方案。 环会计师辅
导人员
2024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2 月 组织辅导对象相
关人员进行法律
法规的系统学习
和培训,协助辅导
对象建立健全法
人治理结构 1、通过授课、自学与座谈等形式
对辅导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
(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理论培
训和专业辅导,并针对北交所上
市流程及规则进行辅导;
2、 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
3、 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
4、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
的内部决策制度;
5、针对前期尽调及辅导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浙商证券、
锦天城律
师、 中审众
环会计师辅
导人员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2
月 协助辅导对象建
立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进行财务相
关的辅导 1、协助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
2、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辅导对
象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体
系;
3、督促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相关
制度及案例的学习,协助建立健
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
制度;
4、针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辅导机构会同辅导对象相关人员
研究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落实
情况; 浙商证券、
锦天城律
师、 中审众
环会计师辅
导人员

3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2025 年 2
月 完成辅导计划、辅
导总结,申请辅导
验收 1、 通过答疑和培训等形式协助辅
导对象相关人员开展辅导学习;
2、整理和完善前期辅导工作底
稿;
3、做好辅导工作的全面回顾总结
和辅导评估,并申请辅导验收;
4、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
请文件的制作做准备工作。 浙商证券、
锦天城律
师、 中审众
环会计师辅
导人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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