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励精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永励精密资讯
2024-10-11 19:52: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0-11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4457 证券简称:永励精密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内
部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4-034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提名委员会提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须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审议并最终确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通知期限。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提名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举行,只要与会委员能充分进行交流,应被视作已亲自出席会议。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

公告编号:2024-034

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