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励精密”、“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主办券商”)项目组对永励精密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平安证券对永励精密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平安证券推荐永励精密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业务指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永励精密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永励精密董事长、部分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访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项目组实地走访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通过走访客户及供应商等,对销售和采购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永励精密公开转让并挂牌推荐项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提交正式立项申请,
平安证券投行质量控制部对正式立项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反馈意见,项目小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平安证券投行立项委员会于 4 月 29 日组织召开了永励精密公开转让并挂牌推荐项目正式立项会议,经参会的 5 名立项委员的审议,同意永励精密公开转让并挂牌推荐项目正式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质量控制部于 2024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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