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4456 证券简称:石羊农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公告编号:2024-042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占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的事项。
第九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告编号:2024-042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但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的限制,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名委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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