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874452 证券简称:华尔科技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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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含了《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该议案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权, 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
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 应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公司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在会议召开的 5 日之前, 以直接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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