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874452 证券简称:华尔科技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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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含了《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华尔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
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
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 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四)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分析被担保方
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背景和信用情况, 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 以
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十一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企业基本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反映与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 担保申请书, 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三)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四) 与借款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
(五) 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
(六) 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
明;
(七) 其他重要资料。
第十二条 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 对申请担保人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项目情况、信用情况及行业前景进行调查和核实, 按照
合同审批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 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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