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874443 证券简称:安宇迪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455,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3,613,889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042,083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航空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581.62 25,013.24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001.71 5,001.71
3 补充流动资金 5,985.05 5,985.05
合计 40,568.38 36,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筹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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