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74417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将合理利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通过以下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从中长期提升股东价值,以填补本次发行上市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通过本次发行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公司已制定《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从而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理、规范有效。
(二)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深化现有业务的技术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服务,从而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此外,加强对行业内前沿技术及对应产品的研究投入,努力寻求突破并实现产业化,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四)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从中长期来看,总体上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有望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显着提高。
(五)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公司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一)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
公告编号:2024-049
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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