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证券代码:874417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司应当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合规披露信息的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充分披露信息的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在不涉及经营秘密的基础上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四)平等对待投资者的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五)诚实守信的原则: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六)高效低耗的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七)互动沟通的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
效渠道。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如有)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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