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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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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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4417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4 年业务发展规
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2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确认 2023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而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内容真实、公平、合理、有效,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而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内容真实、公平、合理、有效,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2

9.《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事宜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与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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