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代码:874415 证券简称:新亚电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32,099,916.7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3,798,281.41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112,655.96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120,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43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
公告编号:2024-071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30 黄增畴
2 00*****690 陈伦林
3 01*****771 黄子扬
4 03*****940 葛松象
5 00*****013 曹孝龙
6 01*****855 金卫星
7 03*****629 胡泽成
8 03*****603 张勇
9 08*****743 苏州确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08*****239 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孟
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如元路 98 号 联系人:陈雷
电话:0512-81881988-8110 传真:0512-66155222
公告编号:2024-071
六、备查文件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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