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关于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务及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品为侧链、酰氯、胺化物和环丙胺,其为喹诺酮类原料药和吡唑酰胺类新型杀菌剂的重要中间体,生产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和中间产物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资质未覆盖报告期;(2)公司侧链和酰氯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实际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规模 30%;(3)公司 1,646.76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占全部房屋建筑总面积的 6.22%;(4)公司部分专利通过继受取得。
(1)关于资质。请公司:①结合公司业务类别及核心业务环节、生产销售产品情况、产品所属类别、境内外销售情
况、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监管政策,说明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运输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资质未覆盖报告期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生产经营,超越资质、范围生产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②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披露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运输及储存服务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公司的采购及销售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2)关于产品。请公司:①说明公司产品是否为下游药品或农药的核心原材料、有无替代竞品,公司主要产品在医药与农药市场的占有率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与替代竞品的优劣势比较情况,是否存在在研产品及研发进展情况;②说明公司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有效性,是否覆盖采购、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全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行政处罚或民事索赔的情况;③说明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药品带量采购改革等行业政策变化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3)关于“两高”事项。请公司:①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说明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③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④说明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⑤说明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⑥说明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⑦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⑧说明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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