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应了公司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审计报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如实反应了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审阅报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表示认可,上述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0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更正的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更正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开转让说明书》的更正,更为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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