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所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及关联担保事项,系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经营提供支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廷安、王景明、刘羽寅、徐微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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